作者:江怡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 来源:《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在西方历史上,17到18世纪曾经出现过非常重要的思想运动,这个思想运动通常被称为启蒙运动。对于什么是启蒙,或者说如何理解启蒙,不同的历史时代会有不同的理解。这里,我们将首先介绍对启蒙的传统理解方式,然后分析当代哲学家对启蒙的不同诠释,最后通过比较分析揭示当代哲学与启蒙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
对启蒙的传统理解
最早的启蒙运动应该开始于14到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们的主要工作,是在当时封建的基督教的思想背景中启发人们对人性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天看来,这已经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了,因为我们的思想今天再也不会受到某种宗教的包括基督教的桎梏。但是,当时的启蒙运动的确引发了后来的18世纪的思想运动,也就是对人的发现,后来导致对人的理性的重新理解。如果把人看作一个自然之人,那么我们会依照自然的样子来行为,来思考问题甚至来做出判断。但是,如果把人作为一个理性之人,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和作为自然的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知道,作为自然之人,正如休谟所说的一样,都是按照习惯行事的,换句话说,我们所有的生活方式都是依据已有的社会风俗,社会习惯甚至法律制度。一旦这些法律制度形成,我们会按照已有这些习惯行事。因而,人们会不假思考地按照大家共同遵守的某种规则去行事。就是休谟哲学提供给我们的关于自然之人如何在一个社会中生活的基本方式。
但是,到了18世纪,哲学家们不满足于对人的自然本性的理解,他们更加提倡对人的理性的重新理解。1784年9月,在德国柏林,有一个杂志《柏林月刊》,发表了一篇非常有影响的文章《什么是启蒙》,文章作者是门德尔松,他提出了关于启蒙的一个新的规定或定义。随后不久,在同年的11月份,另一个更有影响的哲学家康德发表了一篇几乎是同名的文章,文章的题目叫做《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由此,在18世纪晚期德国思想界引发了一场关于启蒙定义的思想争论。当然,这个争论首先来自18世纪早期的法国思想家们,在那里,对启蒙的理解主要依赖于人们对信仰的一种反思。因为宗教信仰在17世纪甚至在更早时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方法,人们不会相信某一个权威告诉我们世界是怎样发生变化的,他们更愿意接受圣经告诉他们对于世界的理解,因此宗教的思维方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影响了社会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几乎每一个思想家都希望能够以一种业已形成的思维方式来解释这个世界。
可是,当我们读到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时候,读到伏尔泰《哲学通信》的时候,我们会突然觉得18世纪的思想家们开始觉醒了,他们不再按照传统的以宗教信仰为核心的思维方式行事了,而是希望提出一种新的以人的理性能力作为行为规范的标准了。这个时候,信仰与理性的冲突,就成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讨论的一个主题。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历史事实是,18世纪的欧洲思想文化几乎全部都是由法国的思想家控制的,当时的欧洲语言既不是英语,也不是德语,更不是西班牙语,而是法语,那个时代的人如果不会说法语就几乎是文盲。因此,如果对法国文化不了解,我们就不能理解后来的德国文化,换句话说,法国人树立了一个新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基于自然的本性认识人类本身。《论法的精神》第一句话就是,“法,在其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1] p.10)“法”(Laws)这个词,我们如今把它理解为既是法律也是规律,因为只有事物的本性按照自身的发展样式运行,才把它叫规律。这就表明,这个东西不是人强加于事物本身的,而是事物自身的样子。所以,在法国启蒙思想家中,所有关于人的认识都应该基于自然本性,而不应当基于人给世界构造的所谓信仰的语词。
法国启蒙运动对后来德国思想的最大影响,不在于简单地提供了关于启蒙的观念,而在于法国启蒙哲学家们给出的几乎所有的思想之源,都在德国的启蒙思想家那里得到了继承,而特别重要的就是对人的理性能力的重新理解。人之作为一个理性之人,首先有理性能力,似乎没有人怀疑这一点,因为这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早就明确指出的,当然也不会有人怀疑理性是人的本质特征。那么,为什么启蒙思想家们还会进一步提出要以理性能力作为启蒙的核心观念呢?对于这个问题,康德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中给与了明确的回答。他说:“启蒙就是使人类从自身所遭受的幼稚状态中解放出来。所谓幼稚,就是说一个人倘若没有其他人的指导,就没有能力使用自己的理解力。这种幼稚是自虐的,因为它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解力,而是在于如果没有别人的引导,就没有决心和勇气使用自己的理解力。要敢于成为一个智者,要有勇气使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箴言!”([2] p.17)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不是因为我们没有理性,而是因为,如果没有他人的指引,我们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总希望找到一个心灵导师来指引我们做任何事情,而很少有人去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一个心灵导师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导着你的理性活动,这样,你就永远处于他人行为的驱使之下。在这个意义上,对理性能力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人类缺少理性,而是在于如何使用的问题。
启蒙思想家们给我们提供的思路是,我们不要按照别人规定好的理性原则行事,而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行事。这应当说是受到法国启蒙思想家的重大影响。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在这一理性的运用当中,公共的运用和私下的运用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换句话说,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大部分提倡的一种启蒙的概念,不仅仅是每个人可以使用自己的理性。如果我们读一读《论法的精神》,我们读一下《哲学通信》,以及卢梭的《论不平等的起源》,会发现其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讲理性能力,讲启蒙的思想都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社会的。所以,自由、平等、民主包括博爱,这些法国大革命提供的思想观念都不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即使是自由主义的思想也不是讲个人的自由放任主义,而恰恰讲的是在社会的环境当中,个人的权利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的约束,并且能够得到最大的发挥。因而,对理性能力,对自由的理解,都不是基于个人在社会当中能够发挥多大作用,而是基于社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环境和制度保障个人权利得到发挥。这就是在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当中共同具有的一个思想特征。在这个意义上,法国人更愿意强调的是一种理性的公共使用,而不是理性的私下使用。这个思想在门德尔松的理论当中得到了充分的强调。因为门德尔松在1784年年初组织了一个“周三俱乐部”,他称之为“启蒙之友俱乐部”。参加这个俱乐部的成员来自社会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他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启蒙的问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认为对启蒙的理解不能仅仅限于对个人理性的理解,而应该看作是社会共同的价值。当他们把启蒙看作一个社会行为或者社会活动的时候,他们强调的就不是个人在社会当中发挥多大作用的问题,而是社会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制度保障而让我们的个人活动能力得到大的发挥。所以,在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论不平等的起源》,狄德罗的《百科全书》等等著作当中,我们可以读到他们对君主立宪制的追捧,他们会强调纯粹的民主制度并不适合欧洲的国家,当然,封建的专制制度也是不适合的。他们认为,欧洲的这些国家版图适中,人口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实行君主立宪的方式是最好的政治制度。可以看出,法国的思想启蒙者们主要还是希望能确立一种社会制度来保障个人的权利得到实行,这是一种对理性公共领域的运用。
但是,德国的情况则不同。我们知道,德国的思想传统和法国的思想传统之间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差异,就在于,法国人一方面比较推崇个性张扬自由,另一方面他们更加关注在一个社会的环境当中个人的自由是如何得到发挥的。但在德国的文化当中不是这样,德国的文化其实更强调的是一种个人的、自主的理性是如何得到张扬的,而对于社会的制度性建构不如在法国那么得到重视。但是,德法之间的差别如何体现在启蒙的观念当中呢?我们可以看出,在康德的思想当中,他更加强调的是我们不受他人的思想支配,而充分的利用自己的理性能力,所以在这一点上,他与门德尔松等人所提倡的类似于法国启蒙思想家所强调的理性在社会的公共事务当中的运用是截然不同的。今天在哲学史上,我们很少提及门德尔松了,甚至很少有人知道门德尔松这个人。可是我们都知道康德那篇著名的文章,就是因为康德的文章终结了从18世纪法国开始的启蒙运动,而开始了一个对启蒙的新的理解。
康德终结了法国式的启蒙,而开始了一种新的启蒙活动,这种启蒙就是要重新考量人的理性能力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认识世界,这就是康德的第一批判的主题。康德给我们提供的关于理性的私下使用,事实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强的思想主张,就是关于自由主义的一个讨论。在传统的启蒙哲学当中,对自由主义的理解主要是基于对一个社会平等观念的理解。自由概念在以往的自由的传统当中,更多关涉的是社会环境中的个人权利和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和解决。但康德使人们意识到,自由不是基于社会的公正,或者基于社会对个人权利的保障,而是基于对人的德性的理解。这个理解就是所谓的“善”,对于善的理解构成了我们对自由理解的基础。所有人的个人自由都是应当基于某种对于善的理解,这里的“善”的概念,不是指一种道德上的评价,仅仅强调我们如何理解个人对自己行为所能够承担的某种“德性”(virtue)。这是对于人的品格的基本规定,我们可以根据这种品格规定来判断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善的标准。
从18-19世纪哲学家对于启蒙概念的讨论中可以看出,“启蒙”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启蒙的观念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但在这种多样性中,我们依然可以找到这种启蒙概念的基本内容,这个内容来自康德。康德1784年的那篇文章是启蒙讨论的一种结论性的说法,就是说,“启蒙”就是要去除人类的愚昧,让人从幼稚状态中解脱出来,这种幼稚状态并不是在于人没有理性,而在于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思想去使用这些理性,而必须遵循他人的教导。这个思想对后来哲学的发展影响非常重大。
康德哲学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对理性能力的批判,康德的三大批判讨论的是人类知性、理性和人的情感活动的不同领域。在这三大批判中,对理性能力的讨论尽管是被作为基础,但是并没有被康德看作是最重要的。他看作最重要的恰恰是判断力批判,因为判断力恰恰是处于理性和知性之间的。如果说每个人都有理性能力,我们需要问的就是,我们的理性从哪来的,我们的理性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在这个前提下,讨论人的理性能力的特殊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康德把人类的理性能力建立在实践理性的基础之上,确立了判断力作为经验现象与实践智慧得以认识和实现的基础。无论如何,他的目的就是为人类的理性能力本身寻找一个确定的基础,这就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方式,也是人类理解世界的方式。正是在这样的追求之下,人类的理性能力不但没有受到真正的限制,如同康德所希望的那样,相反,这个能力得到了更大的张扬。
然而,这就似乎使得事情开始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就是说,当我们讲启蒙的时候,我们只是让人们启发自己的理性,不受别人的约束,可是我们一旦被理性所支配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其实理性也变成了支配我们人类活动的一种力量。因而,当我们遵从理性的支配的时候,其实产生了一个悖论,就是我们又受到了某一种唯一的单独的支配,因而受到理性支配也就意味着我们重新进入另一种蒙昧状态。这就是当代哲学重新提出启蒙概念的重要原因。
当代哲学对启蒙的重新理解
当代哲学对理性的重新反思,主要基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当代人类思维方式产生的巨大影响。我们知道,由科学生成的技术在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世界的改变和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不仅因为科学进步,更是因为技术的进步。因而,当代哲学家们认识到,人在不断受到理性支配的同时,也在受到另外一个外在事物的支配,那就是工具。技术就是一种工具。当我们把技术理解为工具时,我们就把某一个我们可以支配的形式看作是我们唯一使用的认识世界的方式。当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时,我们得到的观念是,只要我们对世界有所理解,我们就可以认识这个世界甚至改造这个世界。随着人类的文明进步,科学技术进步,人类逐渐意识到,只有通过改造世界,人才会得到更多的物质财富,人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加舒适。在这里,工具的概念占了主导地位,而这恰恰就是当代哲学给我们提供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当我们把理性作为一种权威性的判断标准,当我们把理性看做是人类唯一能够遵从的权威,我们事实上又陷入了另外一种传统,在这种传统中,我们所看到的不过就是以工具化的方式来理解理性,并且把这样的工具树立为所谓的权威性的理解。这种观点特别明显地反映在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的争论中。
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之间曾经出现的重大争论,就是关于我们的理性使用在多大程度上是恰当的。哈贝马斯是一个理性主义的继承者,他强调以现代化的方式来理解理性的重建;伽达默尔则反对以纯粹工具理性的方式支配人的生活,不同意把理性看作一种支配人的思想的权威。伽达默尔的著作(比如《真理与方法》以及他晚期关于美学的著作)一直反对人类以一种所谓的追问真的方式来把握世界。他提出要以另外一种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反理性的方式来批判我们这个理性的时代。这就是一种对启蒙的新的理解:如果把启蒙概念看做是一个摆脱愚昧状态的活动的话,当理性成为一个唯一支配世界的方式时,这也会让人们陷入一种新的愚昧状态。这个愚昧状态并不一定意味着人们要遵从理性的活动或者说不遵从理性的活动,而仅仅意味着他必须遵从某个唯一的思维方式。
事实上,在上世纪40年代,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同样举起了一个新的启蒙大旗,他们提出一种所谓“反理性”的意识形态。他们合写的一本书《启蒙的辩证法》不仅仅讨论关于启蒙的一般概念,而且讨论如何以一种反启蒙的方式来重新规定启蒙的意义。在这个前提下,启蒙的概念就变成一种觉醒。但是,当启蒙仅仅提供觉醒,它可能会走到自己的反面,就是支配。作为一种辩证法的说法,当我们提供一种启蒙意识让我们觉醒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陷入另一种被支配的状态。因而,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提出的反理性的意识,就是要放弃传统对启蒙的理解。
我们知道,尼采的历史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他建立了一个所谓的超人的哲学,也不仅仅在于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道德谱系的形而上学,尼采思想其实是在于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新的认识世界包括认识自我的观念形态。这种观念形态告诉人们我们传统信以为真、接受为信条的某一些理性的原则都是值得批判和怀疑的。这样的尼采式的怀疑主义的方式,给我们提供的是一种重新认识人类已然得到的某种思想观念的方式。
从尼采到福柯,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一条对启蒙新的理解的道路。尼采颠覆了一切的价值观念,他宣告了上帝的死亡;福柯宣告的不仅是上帝的死亡,甚至宣告作为理性的人也随之死亡了。他所说的人,是传统意义上的理性之人。一个理性之人认识世界的主要方式是逻辑与科学,但逻辑与科学给我们提供的技术形态(或者说工业形态)已经使得我们这个世界变得面目全非了,今天的社会不是变得更美好,而是变得更糟糕了。福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即人的活动方式规定了人的存在意义,他给人提供了一个新的看待自我的方式。如果我们把他与传统的启蒙思想相对比的话,那么,他有一种反启蒙的意义。
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新的启蒙概念我们可以有一个明确的理解。它与传统的启蒙概念之间存在一个重大的反差,就是它已经不再把某一个东西无论是理性还是权威或者是传统看做是唯一的了,而是强调了多样性。“启蒙”概念在这里恰恰回到了它最初的本意,就是给人以光,让人受到启发,让人在黑暗之中找到光明。
概括当代哲学家们对启蒙概念给出的重新理解,我们可以指出以下两点:其一,启蒙不仅仅是观念问题,更多的是我们对可能面对的新世界的态度。这就是说,当我们理解世界的时候时,如果不能够完全以理性的方式来把握,而可以以一种其他的或者叫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的方式来把握的话,我们就需要对这样的方式提出更多的要求,比如,它们是否可以满足我们对思想表达方式的普遍性的理解,以及如何以不同于理性的方式认识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并把这种认识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其二,以不同的方式去理解我们面对的世界,并承认这些方式在认知上具有同等的地位。这体现为一种宽容的精神:只有在一个宽容的环境中,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才能充分发表自己对世界的理解,才能真正实现康德所说的不受任何人的支配而自由地行使自己的理性权利。只有在宽容的环境中,我们才能真正知道每一个人的权利是多么重要。应该说,这种启蒙的思想在当今哲学当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由此,通过对启蒙的重新理解,我们可以勾画出当代哲学的一些基本特征,而这些特征正是向我们揭示了当代哲学的新的启蒙。
颠覆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
在这里,我们主要是通过对当代重要哲学家思想的分析,揭示他们的哲学是如何颠覆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的。
1、从连续到断裂:胡塞尔与德里达
胡塞尔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非常重要的德国哲学家,他创立了现象学,开启了当代西方欧洲大陆哲学的一个先河。欧洲大陆哲学通常被看作是以人的意识活动和人的存在为讨论对象,这里的“意识活动”是胡塞尔所强调的意向性的意识活动,就是人们的意识活动都具有意向性特征。当认识一个事物时,我们是以人的意向能力来把握对象的,而不是以我们的知识结构来把握对象的,这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的概念通常被理解为一种人的存在状态,海德格尔确立人的存在状态为存在第一要义,他把人的存在叫做“此在”,把人的存在作为一切存在的根据和前提,继而从人的存在状态出发来分析人存在的各种价值。这样的哲学对意识和存在的讨论构成了当代欧洲大陆哲学的核心内容。在分析哲学家那里,他们是以实证的、科学的方式来讨论哲学问题,更加关注的是如何确立哲学命题中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可以看出,欧洲大陆哲学家更加关注意识和存在问题,而在英美哲学家那里更加强调意义和真理。这是两种不同的讨论哲学的方式,这种分歧是从19世纪末开始形成的。
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洲大陆哲学与英美哲学之间的分野开始出现一些转折,两者之间开始出现交叉融合的情况。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两种哲学研究方式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在欧洲大陆哲学那里,法国哲学家德里达提出一种与传统哲学截然不同的方式,即“断裂”和“增补”的方式。在这之前的哲学传统是以连续性为特征的,不管是对意识问题的讨论还是对意义问题的讨论,都强调了一种在我们可理解的范围内具有的意识和意义的连续性。可是在德里达那里,对“断裂”的讨论却变成了首要问题。我们所有的问题都不是由结构而产生的,恰恰相反,它是由解构而产生的。如果我们给出一种建构,那么,任意一个建构都属于给出的结构性分析。这首先强调了我们的意识活动是有结构的,并且我们对意义的分析也是依赖于我们所分析的那个对象的结构,比如说语言的结构;因而,对结构的分析被看作一种建构性的分析。但是在德里达那里,他提出了一种“解构”的概念,他要做的工作不是去建构,而是要分解,他要把我们的意识活动分成不同的片段。按照他的说法,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不是按照某种一贯的连续方式,而是按照某种断裂的方式。这样的断裂在我们的意识活动中大量存在,哲学只是掌握某一个片段而已,它不是为了获得某种连续性,而是获得对某一个片段的深刻理解。因而,他认为,只有通过解构的方式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我们所面对的一切知识。解构主义被看作20世纪最为强烈的哲学观念,而这种解构是建立在断裂的基础之上。是把所有人的思维活动都分解成不同的片段,而不是确立某一个共同的原则。确立原则的思想方法是我们人类共同具有的,每一个人都需要有归属感,归属感就是把自己统一于某一个大家共同认同的标准上。可是按德里达的思想方式,他恰恰是要反对这样的标准。德里达的思想在当代哲学中所产生的影响,不亚于启蒙思想家们在18世纪所造成的影响。可以说,由于德里达的出现,由于断裂和解构思想的出现,使得整个当代哲学与传统的哲学发生了一个重要的转变。如果说胡塞尔的思想是以意识和存在为研究对象,虽然与传统哲学相比已经有很大不同,但在思维方式上仍然延续着传统哲学;可是,解构的思想却完全打破了传统,这是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颠覆。
2、从历史到现实:怀特与福柯
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现代哲学家们,特别是20世纪初的哲学家,他们大部分的思维方式都是依据对历史观念的分析和理解,非常强调从历史中寻找他们的思想之源,也希望历史的研究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确立新的理性标准的根据。可是,当我们读到福柯,我们会发现,对历史的这种研究已经不仅仅是作为一个素材,或者说不是作为一个根据,而变成了一个讨论现实问题的模板。当我们看待现实的时候,我们不是通过一种观念的而是通过对历史的考察,直接投射到现实当中,让我们认识到原来我们所看见的现实问题都是基于一种历史的还原。这样一种对历史的考察,与前面所说的哲学家们对历史的认识不同,比如说,海登·怀特的历史哲学强调的是按照观念史的方式,来重新构造历史。而今天的哲学家们更加关注的是如何把这种历史的讨论直接延伸到对现实问题的关注,比如,福柯的基本著作《临床医学的诞生》、《规训与惩罚》、《性史》等,其实反映的都不是历史,而是在反映现实问题,讨论的是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如何以一种多元的、宽容的方式来处理人类知识的不同形态。
我们以往认为,人类知识的存在只是以一种形态出现的,这种形态叫科学,我们把科学称作人类对世界的知识体系,因而,关于科学的讨论是建立在对知识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可是,我们所看到的福柯的作品却不是这样,我们读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形态,它不是科学式的,与科学没有太大关系,甚至有些论述与科学没有任何关系,他不是以科学的方式来讨论人类的知识系统的。他是以哲学的视角来观察(比如)临床医学在人类认识活动发展史上产生多大作用。所以,他的独特视角颠覆了我们传统的对知识概念的理解,这是一个非常不同的。
3、从思辨到分析:皮尔士与维特根斯坦
当然,对现实的理解不仅是基于对历史的考察,更多的是基于哲学家们如何使用他们的观念来解读现实。因而,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从思辨到分析的进入。这里所说的思辨的方式,主要是指来自于德国哲学的思辨传统,这里以两个哲学家为例,即皮尔士和维特根斯坦。
我们知道,皮尔士是实用主义的创始人,是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有人把他称为“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我们对皮尔士的了解更多是基于哲学的和逻辑的,因为他在这两个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皮尔士的逻辑学,而我们对他哲学的理解大多是因为詹姆士。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强调的是以一种实验的方法对我们所使用的观念做出验证,只有能够通过实验的方法来检验的观念,我们才能够说这个观念是有效的。所以一个观念的有效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在实验当中得到检验,这才是所谓的“真”概念,“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这就是皮尔士哲学给我们提供了的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被称作“皮尔士原则”。在19世纪末期,皮尔士的主导思想受到两个影响,第一个影响就是所谓的思辨的或者叫绝对的唯心主义,因为他哲学上仍然采用一种观念论的哲学。第二个是受到当时的自然科学的影响。这两点的影响是冲突的,绝对的唯心论是以一种思辨的方式来认识世界,来整理观念的,可是自然科学的方法却是以一种实证的方式来认识世界的,所以说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纪之交,正是整个思想领域包括科学领域发生剧烈转换的时候,这次转换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几个世纪前的人类的思想发展,它的转变之剧烈直接导致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西方的思想文化。那么,转变的最后是什么取胜了呢,当然是科学的方法战胜了思辨的方法。因而,皮尔士正是在放弃了传统的思辨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而接受了一种科学的方法,由此形成了对观念有用性的判断标准。
维特根斯坦作为当代哲学家中最重要的两个哲学家之一(另一个是海德格尔),对当代哲学的影响主要在于他导致了整个西方特别是英美的分析哲学的思维方式的重大改变。他的前后两个时期的哲学思想方法对后来的哲学影响,全部建立在分析的概念之上。这个分析对象是语言,但这个“语言”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语言概念。在早期的《逻辑哲学论》时期,他分析的是逻辑语言,用逻辑的方法表明如何以一种逻辑的方式建构一个我们可以清楚的表达思想的逻辑语言。他的逻辑方法之精细,使得当代没有一个哲学家能够像他那样把语言的构架完全按照逻辑的方式建立起来。这个方式本身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有非常严格的、清晰的、精确的语言表达我们对世界的理解。维特根斯坦早期的分析概念就是基于对这个语言逻辑语法的分析,逻辑的语法我们通常也称为逻辑的句法,它是基于这样的方式,语言的表达方式决定了语言表达的内容。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针对的是逻辑语言,但他的后期哲学针对的却是日常语言。可是,他对日常语言的分析也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对语言现象的分析,相反,他是把我们所可以想象到的一切语言现象都理解为人类生活方式的显现。所以,在他的后期哲学中,“生活方式”这个概念凸现出来,他认为,对于这样的生活形式我们人类是不能够用语言去论述和描述的,因为它是不可说的。我们是通过不同的语言游戏(language games)显现我们的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所讲的语言游戏就是我们所有的语言活动。维特根斯坦把游戏理解为我们人类所有活动中的一种,因而语言游戏也就和我们下棋、打球、玩各种其他游戏一样,它确立的是人们所有的语言活动,当我们把它看作是一种游戏的时候,它就是建立在能够显示我们人类的生活形式的基础之上。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来理解游戏的概念,这样的分析就具有了另一种特定的含义,就是把游戏或者说把语言活动分解为人类几乎所有的活动形式中的一种。
通过这三种思维方式的改变,我们大致上可以理解当代哲学给我们提供的基本的思路。这样的思路已经颠覆了传统哲学理解世界的方式,因而我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启蒙。当然,这种启蒙与传统的18世纪的启蒙有很大不同,它不是确立在如何张扬人的理性能力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给我们人类的思维方式提供多样性的选择的基础之上。当我们不把科学观念看作唯一的认识世界的方式的时候,当我们把哲学的理解看作是可以有多面性的而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的方式的时候,当我们把人对世界的理解看作可以用不同的形式来把握的时候,这时,我们就有了“启蒙”的新内涵。
改变传统哲学的话语方式
当然,除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以外,当代哲学还涉及到话语方式的改变。这种改变包含了这样几种方式,第一个是以意向论的方法取代了传统认识论的方式。这就是,欧洲大陆哲学提供给我们的关于意识和存在的讨论取代了传统的认识论;第二个是以经验论取代了唯理论。可以说,现代哲学主体的倾向是经验论,特别是英美哲学当中。唯理论哲学强调天赋观念的存在,而经验论直接反对天赋观念。当然,经验论也是一种理性主义,我们要看到这个区别;第三个是以生存论取代道德论。是指以关注人的生存方式来取代对人的德性和道德判断的基本讨论。所以,我们今天看到,当代哲学的一个基本思路是意向性理论、经验论和生存论的话语方式,取代了传统哲学的认识论、唯理论和道德论的话语方式。
同时,当代哲学还形成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这样的研究领域可以概括为所谓的“二阶的哲学”,即X哲学的兴起。如今,人们不再把哲学看作仅仅由传统的形而上学、认识论或道德哲学等等这样的内容构成了,更多讨论的是某一种领域内的哲学观念。所以哲学就变成了一种二阶的哲学,比如,科学哲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心理学哲学、数学哲学、化学哲学,神经科学的哲学等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冠之哲学,是因为其中所有的讨论最终都会涉及到或关系到哲学中的基本问题,或者说,所有的二阶哲学都与一阶哲学有关。这里的一阶哲学主要是指传统的哲学领域,特别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讨论。这就是关乎一个对象成为其对象的可能条件,而这样的形而上学讨论更多的是基于一种形式化的讨论,是一种形式化的讨论方式,它跟内容是无关的。而形式化的讨论方式使用的工具只能是逻辑。这样,形而上的讨论与逻辑又密切的结合起来了。在二阶哲学中,我们看到,不同的研究领域都会最后关涉到一阶哲学的问题,或者是,一阶哲学的形式化讨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二阶哲学的研究问题。正是哲学的两个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哲学本身才得到了丰富和发展。而当代哲学也正是以这样的哲学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向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哲学图景,这就是,哲学变成了各个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的人们可以共同关注的话题。
参考文献
[1] Baron de Montesquieu, The Spirit of Laws, Translated by Thomas Nugent, revised by J. V. Prichard, London: G. Bell & Sons, 1914
[2] I. Kant, Practical Philosoph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该文是作者于2011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所作的专题演讲内容。感谢潘攀同学和叶斌同学的文字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