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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成就、伟大创新与根本保障

作者:俞国斌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年第1期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30年奋斗的实践结晶和历史成就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再到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演变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三个形态,也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深入和前进的历史进程。

  从形态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历了三个形态的发展:我们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其实践形态;我们党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其理论形态;我们党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其制度形态。从历史演进看,理论逻辑的发展体现了实践进程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的历史进程,恰恰是中国共产党人通过30余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和探索,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由此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回顾历史过程,胡锦涛同志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这一结论,总结和勾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轨迹,彰显出其深刻的时代意义。

  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第一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破题开篇。基于“文革”的惨痛教训,总结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对社会主义认识问题上走过的弯路,小平同志向全党提出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大问题,开始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大思路。此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也是一个全面的实践纲领和行动指南。它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主线、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制度依托、以改革开放为路径选择、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指引,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配套、协调的科学体系。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走上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邓小平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时期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进而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成功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21世纪。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党的基本路线、“四个坚定不移”、“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等,概括为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第一次提出是十七大的一个历史贡献。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七一”讲话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最新概括表明: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发展到一项稳定的制度,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奋斗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智慧。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套固化的形式和框架、作为一个制度现实,从基本制度的层面凝聚了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结出的丰硕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长征路上的一块新的时代里程碑,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突出贡献和伟大创新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向世人宣示:中国共产党人在自身的实践和探索中完成了对社会主义的一场伟大的制度创新,体现了中国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突出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马克思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来,社会主义从空想走向科学。从19世纪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到20世纪苏联建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科学社会主义在100多年间从思想走向现实,从运动形态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制度,并在20世纪中期产生了占世界人口1/3的社会主义阵营。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苏联创造的社会主义制度长期成为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唯一可以选择的样板,单一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阻碍了各国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在实践中导致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停滞现象。20世纪末,苏东社会主义阵营在剧变中瓦解的历史教训,为社会主义制度在全世界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然而,中国共产党人却在世界社会主义遭遇挫折之际,通过改革开放,打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演进发展的视角看,我们党在20世纪50年代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但是,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国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的经典中没有现成答案,苏联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不完全符合中国现实。中国共产党人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长期艰辛的探索。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其“中国经验”、“中国速度”向世界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只有一个模式、一条道路、一种现代化路径;社会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多样化发展,造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对中国有意义,而且对人类作出了贡献,为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多方面赋予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制度因素。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高度概括的那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一整套制度体系,既包括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了建立在这些根本的、基本的制度基础之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制度。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的这一新的制度形态,宣告我们推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已经构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提法,将中国共产党完成的“第三件大事”,即“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成就,用上述一系列具有根本性、稳定性、结构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成果进行了全景式的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创新,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多种所有制、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没有的、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所不具备的崭新的制度因素和制度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新提法,全面深刻地诠释了发生在当代中国大地上的这一场始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实验,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晶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个落后的东方大国的成功实践,无疑具有相当程度的示范意义。如果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创造了物质财富,使中国人民富裕起来,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为人类创造了一笔制度财富,为21世纪的世界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和选择的创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探索,创造了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形态,是世界社会主义史的新发展,代表了中国对世界社会主义的时代性贡献。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继续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所积累的重要发展成果,它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综观30多年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展现了它的巨大优越性。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用五个“有利于”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即“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简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一个充满活力、促进发展、维护公平正义、能抗风险、保护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先进制度。

  时代在发展,中国在前进。回顾以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其优越性为中国发展保驾护航;展望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将为中国今后的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基本框架和政治基石,不断解决我们前进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然而,我们面临着新形势下前所未有的困难和考验。从国际环境看,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的经济复苏缓慢、曲折、复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经济失衡加剧。从国内形势看,中国今天的改革正进入“深水区”,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经济发展遭遇资源、环境的瓶颈,收入分配走到“十字路口”,经济结构性失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社会保障问题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竞争力弱,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盘根错节,发展中的新问题层出不穷,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面临新考验。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只有依托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活力、抗风险、利发展的优越性,才能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从而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向新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可靠保障,我们时刻不可偏离这一制度。一旦偏离,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必然走上邪路、老路或不归路。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多处强调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邓小平同志曾设想,到建党100周年时,要争取在各方面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之际,又提出了我们党要实现先后相继的两个宏伟目标:第一,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第二,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于政治体制改革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强大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环节,是进一步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环节。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全面改革创新,尤其要解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作者简介: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