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海涛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年第6 期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毛泽东思想是“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理论”[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则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实现了从“革命”到“建设”的发展。这种发展,不是对“革命”理论的发展——这个任务在中国已由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实践所完成——而是填补了科学社会主义有关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方面的空白。因此,两个理论尽管一脉相承,但属于不同的“话语体系”。
一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时代的“现代社会主义”“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 [2]。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思想起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所研究的对象恰恰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差异使社会主义思想区分为不同的流派。就科学社会主义而言,其本质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 [3]。无产阶级既是它所研究的客体,又是实践这一学说的主体,二者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实现了高度统一。因为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他们坚信“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工人阶级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通过自觉地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消灭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国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4]。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事先设定,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只不过他们认识到了这种趋势。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围绕“人类解放”这个主题而展开。但是,这种运动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典型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解放”首先是工人阶级的解放。“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工人的解放,而是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 [5]一旦消灭了这种奴役制,便出现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有学者对这个论断作出了高度的评价:“这里包含自由主义价值(每个人的自由)和社会主义价值(一切人的自由)的社会理想的精辟而言简意赅的表述,迄今为止尚无人对此提出有分量的反对意见。” [7]显然,今天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并没有完成这个历史任务。至于完成到了什么程度,今后通过什么途径去完成,应该由他们自己作出判断和选择。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人类解放”具体表现为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为实现这个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以此解决了旧社会的矛盾,建立了新中国,又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人类解放”又发展为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裕。显然,这个任务到今天也远未完成。而且,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发展程度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相反,还要经历一个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完成的现代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当年的“苏联模式”还是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探索。
通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又在继承革命成果的基础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的形成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已经实现了从“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到“全中国人民解放的条件的学说”的转变。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关于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也正是“人类解放”这个社会主义的主题,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脉相承,并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历史进程中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才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现实形态。
二
从宏观上说,马克思主义起源于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化大生产;从微观上说,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则是工人阶级进行有组织地反对资产阶级革命斗争这件事。在马克思看来,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并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描述的恰恰是“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以后的事情。从这个角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应该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但事实上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才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真正的战略转移。这期间,中国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党的指导思想却延续着革命的惯性。正如英国、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所表现的那样,政权的更迭并不意味着新秩序的建立和巩固以及人们对它的适应。当年毛泽东就说,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人民群众对这个新制度还需要有一个习惯的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学习和取得经验的过程。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但是党对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还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党,但思想和活动方式上还停留在革命时期。因此,革命战争年代那种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方式便以“继续革命”的方式发挥着影响。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也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新的探索。但是,受历史条件制约,党的指导思想出现了两个发展趋向。一个发展趋向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趋向,这就是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积累的一些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实践经验。这主要是指1956年八大一次会议前后一年多的探索、1959年庐山会议以前八九个月的探索和1960年冬天以后五年调整的探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另一个发展趋向是错误的趋向,这就是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上形成的一些错误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实践经验。 [8]错误的趋向在于延续革命道路并把未来社会方案前移,正确的趋向则产生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的有机结合,蕴含着改革开放的动力。但历史事实是,错误的趋向发展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其深刻的根源。
作为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中国共产党一经走上执政地位,就产生了迅速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但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又不完全清醒,由此便产生了急于求成的思想情绪。中共八大虽然制定了符合国情的正确路线,但是它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在各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继续采取正确的方法,把资本家所有制的残余部分改变为全民所有制,把个体所有制的残余部分改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并且杜绝产生剥削制度的根源。 [9]仅这一点就说明中共八大本身的局限性非常明显。恩格斯在论及空想社会主义性质时指出:“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 [10]这段论述也可以用来分析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失误的客观原因。本来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情况就不同,但是中共一大的党纲却与资本主义先进国家共产党的纲领相似。这是因为早期共产党员都有一个直线发展的思考模式,那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工人夺取政权以建设公有制经济”。一旦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似乎建立理想社会主义社会的机会就已来临,这就造成了对中国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的忽略。在老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看来,只有“全民所有制”经济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而“集体所有制”则属于“半社会主义”,建立在两种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就不成其为全面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水平越高、越是单一,就越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刚刚完成两年,就急于实现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因为集体所有制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农村“人民公社”便被视为实现这个过渡的现实途径。但是这种过渡由于脱离了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思想实际未获成功,不得不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但是党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这是农民的小生产心理、私有制观念在作怪,由此引申出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限制商品生产、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由于党的指导思想的失误而被延误。同时也表明,社会主义建设只有经过不同方式的比较之后,一种合乎国情的发展道路才能为人们所认同。因此,1956年到1978年之间党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由于成分比较复杂、并渗透了大量的“革命”理论而不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范畴。
三
当代中国社会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个概念本身就规定了它所发挥指导作用的时间和空间,但是“社会主义要在中国的环境中具有合理性,就必须带有中国色彩,符合中国社会的需要,但要做到始终是社会主义,又必须在一个并非纯属中国人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站稳脚跟。然而,要兼顾这两方面互有抵触的需要来证明中国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就必须解决几个带有根本性的矛盾,即中国的社会主义同其资本主义社会环境的矛盾,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同其普遍性的矛盾,中国社会主义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同其远大理想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需要在实践中提炼中国概念,为科学社会主义注入“中国元素”。
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的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张二者和谐共处、共同发展。当今人类社会仍然处于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还将经历一个长期发展过程。20世纪的社会主义只是在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格局中打开的一个缺口、进行的局部性的实验,并没有发展到最后的“全面胜利”的阶段。但是,社会主义随着自身的发展和力量的增强,也使自己的生存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促使时代主题从“战争与革命”到“和平与发展”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主义实践从一国到多国的发展。也正是因为时代主题的转变,中国才有了一个改革开放得以兴起、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得以加速的“战略机遇期”。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加速,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加剧。但从总体上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国际关系中既有对抗,也有合作,但和平的因素在增长,合作的范围在扩大,求和平、促发展已成为历史潮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的矛盾和态势,进行了正确的分析,作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的科学判断,使中国共产党的主观认识与已经变化的历史环境实现了统一。在这个时代观的视野中,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社会主义必然要走和平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不是平行而是交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是“截然”对立而是“对立统一”。
在社会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强调社会主义没有一套固定的发展模式。到目前为止,所谓社会主义的“普遍性”只是一个“假说”。不仅社会主义革命已被证明有不同的道路,社会主义建设也实现了从“苏联模式”到多样性的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学术界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看法,说把社会主义概括成“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是“教条主义”或“传统观念”。其实这恰恰揭示出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本来面目。至于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提到的共产主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据考证,最后一句中的“晚饭后从事批判”和“或批判者”是马克思的插入语,这也许是认真的,也可能是玩笑,或者是对一种“为所欲为”憧憬的揶揄——并不是有关社会主义理想的科学依据。至于“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在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中只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征,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现在将其列入社会主义特征的事实正说明社会主义形态发生了变化。如今,计划经济被中国共产党人从社会制度中剥离出来,纳入“经济体制”范畴,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如果再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离出去,社会主义就将成为一具空壳。事实上,邓小平从未摒公有制、按劳分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外。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过去和今天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都有很大的差别,它将实现到什么程度、是否需要和其他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共同发展还要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定。即使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对“两种公有制形式”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苏联说“国营经济”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而南斯拉夫则认为“集体所有制”更合乎马克思的意愿。今天,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不一定能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因此,现在看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苏联模式”并不反映社会主义的“普遍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具有“普适价值”。社会主义的普遍性还要等待更多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后再从实践经验中概括。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形式则毫无疑问。“别人的事情我们管不了,只讲一个道理: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变不了的。中国肯定要沿着自己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走到底。”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远大理想的关系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求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低纲领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人作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实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恩格斯在1893年5月11日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记者问道,你们德国社会党人给自己提出什么样的最终目标呢?恩格斯对记者注视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给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如果说共产党人有最终理想的话,那就是“把生产资料转交给整个社会”,从那以后才会开始真正“人”的历史,但恩格斯“也清楚地知道,在目前的君主联邦制政府的统治下,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共产党人还要领导工人阶级从事革命斗争,至于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过渡”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不论是旧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还是新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这篇访谈都没有列入正式的文稿之中,而是收在附录之中,据说是因为没有经过恩格斯的审阅。但恩格斯在一封通信中提到过这篇访谈,他认为,“像任何访问记一样,一些说法转述得有些走样,整个叙述有缺陷,但总的意思是表达得正确的。”这表明恩格斯已经认可了访谈录所表达的基本思想,而且这一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发展进程中前后一贯。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来说,人类的历史发展不可能有比“个人全面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更高的理想了,它具有最高的完满性和启示性,但它是作为最紧迫的现实政治问题来提出的,即资本主义把对人的自由个性的压迫发展到极致,从而使反抗这种压迫成为最现实的任务。因此,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如果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其内容相当贫乏;但如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精神,其内涵则极其丰富。当年,“人民公社”就是这种“具体的制度安排”。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把这个精神理解为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把它转化为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四
作为革命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结构是:阶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自由人联合体;围绕革命任务展开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相关理论:要实现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革命斗争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无产阶级”这个主角必须形成本阶级的政党——党的建设理论,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手段——战略策略理论,必须争取农民的支持——工农联盟理论,必须处理好与其他社会主义党派的关系——统一战线理论,必须实现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国际主义理论,必须处理好与被压迫民族的关系——民族宗教理论,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方法即“阶级分析法”。列宁以及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十月革命前又对这个理论作了重要的补充。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基本上也是围绕这样几个概念展开。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被选为《毛泽东选集》的篇首,就是因为它可以被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思想起点。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没有机械地套用这个理论,而是实现了这个理论与中国实际的有机结合并进行了创造性的应用和发展。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阶级就将消灭,国家逐步消亡,科学社会主义这门政治学说因失去了阶级属性而变为关于生产的科学。
20世纪欧亚一些国家在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以后,并没有建成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个“自由人联合体”,而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中国通过改革又实现了社会主义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特色”的发展。但即使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其概念也不同于革命理论的概念。关于这一点斯大林早就有所论及。他认为,“必须抛弃从马克思专门分析资本主义的《资本论》中取来而硬套在我国社会主义关系上的其他若干概念。我所指的概念包括‘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必要’时间和‘剩余’时间这样一些概念。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是为了说明工人阶级受剥削的泉源,即剩余价值,并且给予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以推翻资本主义的精神武器。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使用的概念(范畴)是和资本主义关系完全适合的。但是现在,当工人阶级不仅没有被剥夺政权和生产资料,反而掌握着政权和占有生产资料的时候,还使用这些概念,这就非常奇怪了。”但是,这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在今天的中国也时有发生。经常听到有人发问:是否存在“剩余价值”,是否形成了新的“资产阶级”,有没有“剥削”和“两极分化”,等等。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改革开放前途的担忧,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的头脑中“革命”理论的概念根深蒂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与“革命理论”不同的概念。
——以人为本。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使全体社会成员恢复了“人”的本来面目。但由于国家还没有消亡,所以“人”还不是“自由人联合体”中的“人”,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在中国,就是“中国人民”。所谓“人”是具有共性的“人”。在自然属性上,每个人都要吃、喝、住、行,要生存要发展;在社会属性上,每个人都要当家作主,争取社会平等,要求参政议政。这些共性构成了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人权”。因此,社会主义建设也就有了现实的出发点和目标,即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属于全中国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和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经济结构日益复杂,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社会化大生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因此没有必要把“人”区分为劳动者和非劳动者,把“劳动”区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种区分是剩余价值学说和阶级斗争理论的产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所谓“人以群分”不过是说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着社会分工,“群”不过是不同的社会职业而已。因此人与人的关系必须摆脱“阶级”属性,应该具有相互适应、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的性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围绕这个要求来构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具有物质利益上的差异,因此也具有和谐合作与斗争冲突两重属性。社会和谐并不否认社会矛盾,也不否认社会成员利益上的差异,相反,社会和谐是在人们的“交互活动”中达到的动态平衡。这种“交互活动”本质上就是市场竞争。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还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达到“以他平他”,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也惟有在市场经济充分发育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才能得以成熟;也惟有通过市场竞争,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激发社会活力。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阶段不可逾越。
——依法治国。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列宁曾提出过“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的观点。这个说法虽然在无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成立,但是,说“任何”就有些绝对化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反映,应该具有人民性。人民当家作主应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途径实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市场与社会的秩序要由民主法治来维护和规范。
——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性质、地位和使命的高度概括。“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继承,同时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出身;“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则是着眼于中国国情对这个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中国共产党外延的扩大。在当今世界综合国力日益加剧、国家利益凸显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首先要从本国的实际出发,根据本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通过扩大自身的社会基础巩固长期执政地位。
——先进文化。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要素,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精神追求。“核心价值”也好,“核心价值观”也好,说到底,回答的是社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的问题,取决于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社会进步含义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及它所指引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与“人类解放”保持了内在的统一和逻辑的同质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由此凝结而成。它的意义在于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形成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注释:
[1] 龚育之《龚育之党史论集》(下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1页。
[2][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3页, 第528页。
[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76页,第167页,第537页,第539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8页,第653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
[7][俄]鲍·斯拉文《被无知侮辱的思想》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正文第12页。
[8]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405页。
[9]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7页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