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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3月5日 邓小平对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四位科学家提出的关于跟踪研究外国高技术发展的建议作出批示。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这个计划因邓小平首次批示的时间为1986年3月,又称“八六三计划”。

  4月12日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7月8日 中国国内卫星通信网正式建成。

  7月12日 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8月10日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通知,规定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

  9月28日 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阐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

  12月2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2月5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12月30日 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7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于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0月-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