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文良 |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6-03-12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是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导向和标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锚定了价值航向。当前,正值“十五五”开局关键节点,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筑牢为民初心、扛起为民使命,将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以实干践承诺、以实绩暖民心,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沃土,传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血脉,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便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革命、建设、改革等历史阶段。从革命年代为民族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到为国家富强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建设者,再到新时代为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实干苦干的基层干部,一代代共产党人以赤子之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造福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脱离人民、背离民心的成绩,看上去表面光鲜,终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唯有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以民心为导向、以民意为标尺,这样的政绩才能经得起检验。
树立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如何,直接决定其政绩观导向。“心无百姓莫为官。”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锤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常补精神之钙、常思为民之责、牢记初心之问,始终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自觉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正如“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同志对女儿所说的,“爸爸是全镇最小的人,因为爸爸是为全镇人服务的”。这份谦卑与坚守,正是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生动写照,应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的政绩追求。
树立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这句话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强调为民造福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必须是务实的担当。当年,习近平同志赴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面对当地一些干部想带大家快速脱贫致富的急切心态,他“没有摆出要烧‘三把火’的架势”,而是一头扎进基层,一个月走遍闽东9县,考察当地实情,为我们树立了求真务实的为政典范。当前,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必须下大气力引导党员干部摒弃急功近利心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实干破难题、以实效暖民心,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树立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必须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这为我们践行为民宗旨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民造福的成效如何,终究要由群众来评判,群众满意度是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站稳人民立场,主动到基层倾听群众心声,把群众期盼转化为工作目标,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年接着一年坚守,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树立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必须坚守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是为民造福的前提。开展学习教育,必须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倘若自身做不到廉洁自律,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只会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始终头脑清醒、怀德自重,自觉抵制诱惑、严守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坚定的党性、务实的作风、清廉的本色,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既立足当前破解急难愁盼问题,又着眼长远谋划增进群众福祉;既坚持实事求是,又勇于担当作为;既锤炼过硬本领,又坚守廉洁底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用扎实成绩回应群众真切期盼,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年3月12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