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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三个问题

作者:李海青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 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5期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理论只有正确地反映现实并切实解答现实中的重大问题才能有效发挥自身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引领发展的强大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正确的理论指导是决定性原因。但是,客观世界的复杂性与实践活动的历史性决定了人们对客观世界本质与规律的把握与认知只能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本质与规律的系统认识与总结,同样如此。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将是一个持续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换言之,尽管我们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我们对很多问题特别是某些重大问题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认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们的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与创新,但基于认识的过程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些重大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理论创新空间。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这些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思考与认识突破的过程。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着重从提出问题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未来的发展与完善中还需进一步思考与解答的三个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未来的发展与完善中还应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作出更为系统完善的分析与阐释,还应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作出更为透彻清晰的分析与说明,还应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关系问题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论述。这三个重大的关系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与推进中极为重要而不能回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这三个问题已经形成基本的认识,并以此较为有效地指导了现实的实践,但基本认识的形成并不意味着问题都已解决。实际上,就这三个问题而言,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理论上的疑难需进一步廓清。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未来的发展与完善中应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作出更为系统完善的分析与阐释。

  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政治保证。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其现代化只能由公共权力主导与推动,具体而言,就是由执政党来领导与推动。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而非其他政治力量能够领导中国沿着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不断前进。在这个意义上,搞好中国的一切,关键在党。而人民当家作主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信念与价值原则。社会主义之所以区别于以往的一切剥削社会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激烈批判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因为社会主义真正将人民作为主体,能够真正将民主落到实处。既然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必需,这两者就有一个如何统一的问题,比如领导的涵义与具体机制是什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涵义与具体机制是什么?领导与作主的关系如何定位与处理?两者统一的具体机制是什么?统一应达到的最佳状态与效果如何?领导与作主是否具有内在不一致的趋向?这种不一致的可能性是否可以完全排除?如不能完全排除怎样协调?概言之,问题的核心是怎么样在党的领导下切实让民众当家作主。

  这一问题的已有理念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而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辩证地分析,一方面,以上认识是完全正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探索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另一方面,亦应看到,以上认识又是较为笼统的。在党的领导的各个环节如何切实体现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之更为适应民众的民主诉求等都需要更为细致的分析。以上问题都需要仔细的研究而不是笼统的回答。如果没有这种更为细致、认真而具体的研究,抽象、笼统而一般性的回答往往难以切实有效地指导实践。当前中国社会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表明仅限于这种笼统的认识已然不足,理论研究迫切需进一步深化与突破。

  随着改革的推进特别是进入攻坚阶段,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愈益显现,而大量问题涉及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其一,现实中党的领导并没有完全按照政治、思想与组织方面领导的既定理念而运作,实际上存在着领导范围过细、过宽的问题。比如在地方层面,党委与政府部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作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运作,追求GDP与地方财政收入,这不仅影响了市场按自身规律运行,导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迟迟无法完善,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对市场的直接参与在很多情况下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直接导致民众与公共权力部门关系的紧张。而当前这种现象并非个案,实际上具有较大的普遍性。在这种情况下,理论研究就必须回答既定的认识理念落实在现实中为什么会变形与异化?如何避免这种变形与异化?官与民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如何认识与解决?

  第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理念已经写入党的文件与宪法,但现实中如何贯彻这一理念依然存在着问题。法律虚化的现象、权大于法的现象、民众权益不能依法得到有效维护的现象并不鲜见。理论研究必须回答“三统一”原则有效贯彻落实的问题、现实与原则脱节的原因与治理问题。

  第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但现实中民主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却导致民众无法有效参与。这既影响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维护,也导致党政干部贪腐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前者而言,在利益分化与多元的情况下,当前中国社会利益矛盾不断凸显,但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这导致矛盾大量积压,群体性事件不断。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在地方层面,党委和政府甚至直接成为矛盾的一方,对抗党委机关和政府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好像党和人民成为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如何体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又如何统一呢?就后者而言,没有有效的民众参与与监督制约,党政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触目惊心。而党内的贪腐在迅速消耗着多少年来党在民众中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信任与认同,这种情况如果长期持续,后果极其严重。

  第四,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民众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政治体制改革的压力不断增大,党自身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也面临着一个改革与现代化的问题。实际上,党自身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从传统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向现代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转型并非易事,因为这不仅是一个理论认识与思想解放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利益取舍的问题。要确立现代治理理念,形成现代治理模式,更大程度上减少对各种资源的过度控制,实现政企分开,赋权于民间、还权于社会,对于执政党而言,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改革难度极大而又势在必行,所以,这个过程需要极大的勇气与魄力,确实是一场自我革命,不可能顺利推进。伴随着这一改革进程,在理论上应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在现代政治文明的视野内对问题作出清楚合理的说明。

  以上四方面的现实问题都说明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在理论上需要得到更为合理、系统的研究与阐释。实际上,理论研究的真正困难并不是抽象地指出两者的统一,简单论述统一的形式,当我们面对现实中各种绕不开的难题时,理论研究上的困难才真正开始。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未来的发展与完善中应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说明。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1992年起就成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对之认识也在一直不断深化。但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在理论上是否所有问题都已经搞清楚?在实践中这种结合是不是已经完全成功?对于上述问题还不能简单地作出肯定的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不过短短20年时间,而且这种结合还需要不断突破思想禁锢。尽管从一般意义而言,今天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然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其所包含的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得到更为系统的理论分析与更为严谨的科学阐释。

  一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主导,其遵循的是资本的逻辑,而资本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谋求利润,甚至是通过不择手段的途径与方式。对于资本剥削雇佣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非常精彩、深刻的描述与分析。市场经济越不规范,法制越不健全,劳动者的组织性越差,这种剥削现象就越明显,剥削程度就越严重,由此所引发的劳资冲突也就越严重。今天的中国,市场经济尚不规范,法制尚不完善,资本的力量十分强大且没有受到合理有效的制约与规范,马克思分析的资本的问题与弊端在中国当下也有着较为明显的表现。观诸现实,甚至可以说,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领域内还是比较严重的。而社会主义是什么呢?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批判的产物,是消灭了资本剥削,劳动者获得解放的社会。如果说资本主义遵从的是资本的逻辑,社会主义遵循的就是劳动的逻辑:尊重劳动,充分实现劳动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今天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从理论上阐释清楚资本与劳动这对矛盾的关系: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资本与劳动相结合,通过什么机制结合?结合要达到的状态是什么?当资本与劳动发生矛盾时如何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什么?如何既利用资本,又规范资本?如何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体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同之处与相异之处分别是什么?这些问题应认真思考,切实分析清楚。就此而言,并不是我们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就已经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就已经完满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刚刚开始20年,很多问题特别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尤其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不断推进,资本与劳动将会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对基本矛盾。如果理论上阐释不清,制度与政策上就会出现问题,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在现实中就不可能调节好。

  二是效率与平等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有效率的经济模式,其充分地激发起了社会成员的利益意识,并借助于自身的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推动生产的迅速发展与财富的快速积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这种效能给予了高度评价:“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同样鲜明体现了市场经济所具有的效率与能量。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市场经济在推进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其本身也会导致贫富分化的马太效应。如缺乏有效调节,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社会平等缺失,整个社会结构必然愈益失衡,两极对立将愈益严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一开始所描述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的状况正是这种平等缺失与结构失衡的必然结果。正是认识到市场经济本身的资本逻辑与马太效应,马克思恩格斯激烈批判资本主义,强调无产阶级与劳动者的解放与发展,追求一种更为美好的社会。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市场经济的这种马太效应也得到了较为明显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在保障市场经济效率的同时切实推进社会平等,逐步消除两极分化趋势,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三是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模式最先普遍发展于资本主义社会,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私有制,换言之,市场经济最先建立在私有制这一所有制模式之上。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当然,市场经济并非与公有制完全不能相容,资本主义社会现在也有公有制经济,尽管其不占主导地位,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自然也离不开公有制经济的决定性贡献。但是,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结合也并非没有任何问题。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企业能够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市场经济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激励机制与淘汰机制。而在公有制条件下,国家支持的垄断企业往往并不是以真正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强大的权力背景、行政性的垄断身份与“大到不能倒”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在很多情况下很难真正按市场规律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当前,在重要经济领域国有企业行政性垄断的迟迟难以打破对于中国正常市场秩序的形成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具体而言,行政性垄断违背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环境;由于占有垄断地位,依据特殊政策,垄断企业一般缺乏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它们推进自身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率的压力和动力远远低于竞争性行业,而这势必影响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行政性垄断往往造成寻租与腐败;行政性垄断企业在行业或部门内部对垄断利润进行占有和瓜分,不合理地拉大了垄断行业成员和其他行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长期的行政性垄断必然形成特殊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采取各种做法,排斥其他群体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自身垄断地位。既得利益愈多,反竞争的惯性就愈大,造成的社会矛盾也就愈大。正是因为国有垄断企业已经既得利益集团化,成为具有强大能力的垄断资本,所以现在的反垄断改革步履维艰,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反垄断法》难以落到实处。我国学者鲁利玲就此认为,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现在的反垄断改革以既得利益集团和政府的承受能力为底线,始终是在进行利益博弈,而没有把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作为基本底线。应当进一步打破思想禁区,要对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建设多一些敬畏和尊重,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能演变为权贵的市场经济。[2]

  尤应强调的是,当前国家大力支持的垄断企业很大一部分铆定在资源产业、重化工业与信息产业。这些产业如果一直由垄断企业铆定,如果其在未来全球性的产业结构调整中一旦丧失优势,或需重组,那时的改革成本将更为高昂,引发的社会利益矛盾亦有可能十分剧烈,因为倾注了国家大量资源,牵扯众多重大利益关系,规模巨大,乃至“大到不能倒”的垄断企业很难像私营企业那样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它的改革受到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而政府投入越大、各方面制约越大、调整越慢,代价就越高,历次国企改革都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学者张文魁研究指出,在过去30多年间,随着市场的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呈现着繁荣与衰败相交替的周期。市场经济的波峰将国有企业带向黄金时代,又是市场经济的波谷将它们带向黑铁时代。“激进的控制权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使它们在保持国有制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但是……仍然维持国有制但经过激进控制权改革的企业,与市场经济波峰结合比较容易,而与市场经济的波谷结合却较难。私有制企业虽然一样不能逃避市场经济波谷的冲击,但它们与政府之间的清晰边界和硬预算约束注定它们基本能够‘自行了断’,而国有企业则不然。……正如由轻纺工业化带来的第一轮波峰已经过去一样,这一轮由重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波峰也必将过去,如果继续维持现存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制,是否将再次需要国家重新投入巨额重组成本进行救赎?这是应该未雨绸缪的问题。”[3]确实,单纯铆定某些产业的国有垄断企业在未来的经济浪潮中能否主要借助于市场的力量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而不必再耗费巨额的国家成本与高昂的改革成本,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根本性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如何真正与公有制结合的问题并非已有了明确答案,而仍有待于深入研究。

  以上提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三个方面:资本与劳动的关系问题、效率与平等的关系问题、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关系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与认真研究,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更好结合的问题。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未来的发展与完善中应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关系作出更为系统合理的说明。一方面,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人均GDP、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继续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另一方面,我们过去过于偏重经济建设引发了大量矛盾与问题,现在要以人为本,更为关注社会公平,实现改革成果共享,推进公民的发展与幸福,而不能见物不见人。就以上而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为本都是必需的,但是从理论上分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为本到底是什么关系?“中心”的涵义是什么?“本”的涵义是什么?“中心”与“本”有何区别与联系?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情况下怎样体现并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在以人为本的情况下怎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者是否存在冲突或矛盾的一面?是否存在两种发展思路的张力?如果出现矛盾,如何协调?协调的原则是什么?党的文件中对这些问题没有展开,学术界有分析,但总体而言深度与系统性均有所欠缺。这种理论上的问题反映到实践中就可能造成发展思路的不清晰:一个是“中心”,一个是“本”,两者都十分重要,到底该如何做?这种思维的不确定性在地方层面反映得更为明显。基于这一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研究。

  结语

  三个重大问题: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为本的关系问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思考、研究与解答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还在进行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必然具有开放性。问题思考的深入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更为顺利的展开。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36.

  [2]鲁利玲.国有企业需要重新定位[J].改革内参,2010(20):26.

  [3]张文魁.国有企业改革30年的中国范式及其挑战[J].改革,2008(10):16.